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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费应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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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6 23:03: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一次社会保险执法大检查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某公司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与其工资总额存在很大的差距。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其原因,企业解释说,该企业是按支付给本企业所招用的城镇职工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中未包括支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劳动保障部门指出了该企业的错误,并作出了责令其补缴应缴而未缴的失业保险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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