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130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企业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6 23:1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情:
       刘某1994年6月被一家木材加工厂招收为电锯工,与该厂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劳动时,刘某看到同班组的老职工都戴着防护眼镜和手套,于是要求厂方为自己配备眼镜和手套,但厂方以刘某还在试用期,不是正式职工为由拒绝发给。为此,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调查刘某所诉情况属实。仲裁委员会指出企业的做法不对,应予纠正。木材厂接受了仲裁委员会的调解意见,表示按规定发给刘某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5-1-10 03:0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