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303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历] 南大自考本科《行政管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6:5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考院校;南京大学
专业简介>>   专业5大优势>>
    行政管理学专业是位于一级学科公共管理专业下的二级学科。该学科与相关理念来源于西方,是当今中国方兴未艾的重要学科,具有丰富的研究内涵与广阔的应用领域。无论是转型中的中国政府、渴望走向现代化的中国企业界、还是致力于更具声望的高校,都非常需要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该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掌握系统的行政管理以及其他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较高的管理、经营策划、调研、沟通、组织协调等能力的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适应到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市政管理、人事管理、社会工作、政策研究、外事交流、宣传策划、秘书等工作。毕业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任、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①难度低:无高数,无政经②专业佳:社会适应性强③科目少:13门课


课程设置 >>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独立本科B030302) 学分 备注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公共课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15 英语(二) 14   
4 0034 社会学概论 6   
5 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6   
6 0316 西方政治制度 6   
7 1848 公务员制度 4   
8 0318 公共政策 4   
9 0319 行政组织理论 4   
10 0320 领导科学 4   
11 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选修课 0277 行政管理学 6 非政治学类专业必考
0312 政治学概论 6
选修课 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政治学类专业必考
0322 中国行政史 5
  6999 毕业论文     
总学分 71学分   

说明:
1.已通过原高教自考“行政法学”课程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但可不报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用报考选考课程的方式补足总学分和总门数。
2.已通过原高教自考“逻辑”课程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普通逻辑”课程。
3.高教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报考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相同课程。
4.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外语,但必须选择加考3至4门其他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免考公共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5.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其中,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报考“行政管理学”和“政治学概论”两门选考课程。

报名电话:13961253163   QQ:851656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2-22 20:2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