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金国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使企业对员工的使用、奖惩、异动、教育培训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有所依据,并为企业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信息,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管理的程序包括: (一) 制定绩效计划。 (二) 进行绩效辅导。 (三) 实施绩效评估。 (四) 运用评估结果。 第三条 绩效管理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 有监督的授权原则。 (二) 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三) 结果和过程并重原则。 第四条 公司设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绩效管理政策、制度;领导和监督公司绩效管理工作;审核绩效评估指标库;审定绩效评估结果和绩效激励方案;实施部门评估;裁决绩效评估工作中出现的申诉等。 第五条 人事行政部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机构,在公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对员工的绩效评估与管理工作,同时作为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处理公司绩效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设计业绩管理合同,业绩管理合同的作用是: (一) 使员工能清楚的了解公司的目标、部门的目标和个人的业绩计划。 (二) 使员工及时了解自己的上级对业绩计划执行过程的意见及相应措施。 (三) 使员工能清楚的知道上级对自己工作成果的评价。 (四) 使员工了解自己业绩评估的结果对自己的收入、职位、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的影响。 员工业绩管理合同由员工、员工的直接上级和人事行政部各执一份,员工的业绩计划、业绩辅导、业绩评估和业绩结果的运用均记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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