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2年度统一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2年度(2012 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凡在我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应于2012年4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网上申报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区财政核定的基数来确定,不需要进行申报。
2、参保企业应按照职工本人2011年度(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总额如实申报职工个人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我区2011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3、按照社会保险五险统一缴费基数的要求,这次申报的缴费基数统一作为五险征缴的基数。
三、申报程序
1、本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参保单位在网上直接申报,登录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jhrss.gov.cn),仔细阅读有关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网上申报的解释说明。
2、参保单位通过自己的单位编号和密码登录后,认真核对单位及人员参保信息,如有单位名称不符、单位通讯地址错误、参保人员一人二号、人员不正确、险种漏缴等错误情况的,将错误情况整理后到区社保中心进行修改。
3、单位及人员参保信息核对正确后,参保单位方可进行缴费基数的网上申报。同时将生成的缴费基数申报表打印两份,缴费基数经职工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所在镇(开发区、街道)人社科,人社科初审后,统一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区社保中心。
四、其他事项
1、对不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社保中心将从2012年7月起暂按其上年缴费基数的110%作为下期结算依据。
2、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并公布。
联系电话:86529731 86312333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12年3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