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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随着一份份《常州市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表》和《常州市异地居住供养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表》的寄出,我市正式启动2012年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今年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将通过国家人社部异地协助认证平台和邮寄认证函两种方式展开。市社保中心坚持“有情无声、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将认证向街道延伸,有步骤地收集各区、街道操作人员资料,申请制作CA电子证书,打通和人社部社保中心的网络节点,使各街道基层平台能如期登入系统,并以此展开方便、快捷和亲情化的服务。
同时按照人社部社保中心统一要求,为完善异地居住人员基础信息,在今年的邮寄认证函中统一印制了居住地五级行政区划必填项,由待遇领取人员在当地认证机构的帮助下完善居住信息,为今后数据上传打下良好基础。今后,市社保中心将继续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借助社会资源进行多渠道、多方式推动异地协助认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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