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30日08:13常州晚报 字号:T|T [导读]从7月1日起,我市将再次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基数上限为12440元,基数下限为市区(含武进)1320元,金坛市和溧阳市均为1100元。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将再次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基数上限为12440元,基数下限为市区(含武进)1320元,金坛市和溧阳市均为1100元。
按照基数下限计算,市区职工每月缴存额最低264元,比去年提高36元。
基数调整范围包括我市所有已建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也在此次调整之列。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职工2011年度月均工资确定的。最高缴存基数为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我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2440元,比上年的11050元增长了12.6%;最低缴存基数为不低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含武进)由1140元上调到1320元,增加了15.8%,金坛市和溧阳市由930元上调到1100元,上调幅度达18.3%。
特别要注意的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当月工资。
今年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调整为12%。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同步实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11年月平均收入,由个人缴存者按规定申报,缴存比例统一为20%。
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同步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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