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1386|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必须要开除的21种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12:4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日在群内看到的,必须要开除的21种人,觉得很有道理,和大家分享下:
1.没有共同的价值观,不认同单位的理念。斩!
2.不认同单位的领导人。斩!
3.要挟领导,提出额外要求。斩!
4.将部门矛盾上交上级单位。斩!
5.阻挠单位的变革。斩!
6.从事第二职业(企业适用,高校除外)。斩!
7.设置“部门墙”,说:“他们хх部门……”,而不说:“我们хх部门”。斩!
8.不能勇于承担责任。斩!
9.不能勇于克服困难,不能够经受考验,在顺境狂妄自大,在逆境丧失信心。斩!
10.没有执行力,领导考虑不周或工作计划书不明确的情况下,没有主动执行的勇气和责任心。斩!
11.本单位员工之间相互透露自己的收入情况。斩!
12.藏拙,工作有问题不时向上级汇报。斩!
13.打压下属。斩!
14.推荐自己的亲朋好友来单位工作。斩!
15.从自身利益出发误导领导。斩!
16.撒谎。斩!
17.不能千方百计体现自身的价值,完成自己的考核目标。斩!
18.不关心本部门成本、毛利、利润;不关心全单位的整体利益。斩!
19.接受商业贿赂。采购成本(包括做广告等)高于对方公开报价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视同已经接受商业贿赂。斩!
20.出卖单位、出卖领导。斩!
21.对工作没有激情,没有战斗地渴望。斩!     
管理者要洞察人性。不体察人性,就像盲人骑瞎马,必然人仰马翻。   
对人性,有两种假设,一种是人性本善,一种是人性本恶。    
基于人性本善的管理者,视员工如兄弟,信任和重用他们,然后,被“兄弟”骗的一塌糊涂,最后,对于企业的落日,只能“奈何江山唱晚”。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我想,还是基于人性本恶比较好。基于人性本恶,就可以用制度和流程去管人,就可以与每个员工保持等距离,就可以实施“生人文化”,就可以在员工有问题的时候去宽容他们。     
杀士,自古就有,有的将领说,“杀十之一二”,有的说,“杀百之一二”。当然,将领们就是嘴上这么一说,在实际工作中,他们还是比较宽容的。有杀士这个口号,有流程,有制度,加上CEO有点智慧,事情就好办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6-29 13:56:37 | 只看该作者
那也要看企业发展的阶段,对于刚刚成长起来的小企业,如果严格执行制度流程,斩杀的人太多,就影响公司的发展了。
板凳
发表于 2012-6-29 15:45:3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顶一下
地板
发表于 2012-6-29 20:37:47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6-29 22:11:41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全有道理,呵呵,这个就跟贪官一直存在一样,何种阶段,那些人都有存在,全咔嚓了,就没人干活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2-24 02:1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