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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什么是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中规定的第Ⅲ、Ⅳ级的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在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至于楼主说到的“担心衣服当中有有害物质对身体及胎儿造成伤害。”这些是需要有依据的。
综合以上,是不是因为体力活超过国家规定需要调岗或者休假,是不是对胎儿有伤害,都要有确凿的说法的。
不知楼主是公司的HR还是员工。
如果是HR,建议:
1、就上述提到的问题咨询有关权威机构后,并健全公司相关方面的规定,让今后的工作更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2、如果公司的该员工提出为了孩子要休病假或者事假的话,可根据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证明确认是否需要休病假。如果可以休病假的话,按国家规定给予病假工资。如果不能休病假的话,可以根据情况协商是否可以休事假和事假期的长短。但需考虑长事假期间公司可能承担的风险。
如果是员工,建议:
1、先咨询下单位是否有这方面的规章制度。如果单位制定合理合法,必须遵守;如果单位制度没有或者不合理合法,可以跟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解决。
2、如确需休假保胎可根据单位认可的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和病历请病假。否则只能根据你个人的情况跟单位协商请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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