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常州市创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2、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本市户籍创业扶持对象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常州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从事个体经营,其业主可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4、取得《常州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且创业项目经市以上开业指导专家论证通过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免除反担保手续,并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