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常人网

查看: 123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无故辞退未婚先孕女工违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9-29 14:4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25岁的谢女士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明年6月15日到期。今年7月,谢女士到医院看病的时候,医生说,她已经怀孕。于是,谢女士拿着医生开的休息两周的证明,向公司请假。可两周过后,谢女士上班时接到的却是“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通知书内容表明,因为其未婚先孕,违反了公司的有关制度,对公司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此,公司已将其辞退。
谢女士不满公司做法,遂到房山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咨询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
调解员告诉谢女士,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今年4月18日国务院公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第5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最后,调解员告诉谢女士,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沙发
发表于 2012-10-16 13:15:2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在这看到你了,谢谢分享哈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08:31:59 | 只看该作者
╃﹎繼續ゞ 发表于 2012-10-16 13:15
呵呵,在这看到你了,谢谢分享哈

? 呵呵,你用的QQ名?哪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常人(常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苏ICP备2021003978号-1  

GMT+8, 2024-12-25 10:0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