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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攻略] 驳斥“社保无用论”的无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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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1 18:2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驳斥“社保无用论”的无知(一)

——社保是国民福利,为什么必须强制?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董登新教授

  近十年来,本人一直在费力研究美国的养老金投资问题,颇有收获。最近经常看到一些对社保一无所知,或是一知半解 的“愤青学者”(愤青是“愤怒青年”的网络称呼),他们总在似是而非地讨论中国社保问题,并一味指责国家社保,这不好,那不行,言外之意,社保应该取消。 我不知道这些人出于何种目的和意图,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种信口开河、满口跑火车,混淆并扰乱社会视听的鼓惑,说得好听一些,这叫无知者无畏!说得不 好听的,叫什么来着?以后笔者将抽时间撰文,逐一批驳类似错误观点。

  (一)社保是国民福利,为什么必须强制?

  最近,一些愤青学者慷慨激昂地批评社保:既然大家说社保是一项国民福利,老百姓就该涌跃参加、争先恐后,为什么 还要国家强制推行啊?因此,他的结论是“社保不是福利,而是负担”。大家听懂了吧?他所谓的“福利”,就是只要享受权利,不要应尽义务!试问:天下哪有 “白吃”的免费午餐?

  自19世纪80年代德国人创设社会保险制度以来,人类建立社保制度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从欧洲到美洲,从资本主 义到社会主义,世界各国大多拥有了自己的社会保险制度。作为一项基本劳工权利和社会福利,几乎所有国家都是通过立法采用强制手段来实施的,就连最标榜民 主、自由的美国,它们的社保也是强制的,没有丝毫自由的余地!

  既然是国民福利,为什么要强制实施?主要理由至少有三个:

  第一,社保福利不仅是个人福利,更是一种社会福利,其基本原理是“互助共济、国家保底”,它具有“自助、他助、 互助、公助”的特征。或者说,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自助者公助”。因此,从保险原理及大数法则角度讲,社保覆盖面越广、参保人数越多,则社保效率越高、 作用越强;反之亦然。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农民和公务员至今尚未进入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保体系,这仍是一个缺憾。

  第二,为了规避参保人“逆向选择”,必须强制推行社保制度。如果没有强制参保要求,可能只有中低收入者及老弱病 残者强烈要求参加社保,而富人或高收入者则不愿参加社保,这样就无法实现“互助共济”的社保原则,社保制度就无法建立,这就是社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 的“逆向选择”,比方,身体越糟糕的人越想参加医保,而身体强壮者则不愿参加医保;同样,低收入者更愿加入社保养老,而高收入者和富人则不愿参加社保养 老。因此,统一要求全体合格公民必须强制参加社保,是保证这一制度正常运作、可持续的必要前提。

  第三,为了防范用人单位(雇主)发生侵犯劳工社保福利的道德风险,国家必须强制推行社保制度。以现行社会养老保 险为例,其缴费标准是:员工自己从个人工资中缴纳8%,而企业老板则必须从企业收入中拿钱再为员工缴纳相当于工资的22%。然而,即便在中国强制推行社保 制度的情况下,现在仍有不少企业不愿承担社保责任,故意漏报瞒报职工人数,故意不让一些职工参加国家社保,以节约企业22%的社保缴费支付。

  事实上,即便员工私下对老板承诺不参加社保,老板也不会将这22%的应缴费用转化为工资发给员工,相反还可以让企业少支付22%的社保缴费,实际上它侵犯的是员工的合法权益。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因此,社保制度必须强制推行,以防止企业推卸社保缴费责任。

  试想想:如果没有社保制度的强制推行,那么,作为劳工弱势群体之一,农民工及所谓的“劳务派遣工”就会受到雇主 的歧视,他们将失去参加社保制度的权利和福利。主动承担社保缴费,是企业家应尽的社会责任,但并不是所有雇主都愿承担这一社会责任。因此,强制推行社保制 度,有利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显而易见,这样的社保,就是一国公民的最大福利。这样的福利总是由老板(雇主)出大头,参保者(雇员)出小头, 国家财政绝对保底。这样的福利,这样的好事,不要白不要,不要它,就是你一辈子的最大损失。参加它,不仅能保你一辈子医疗无忧,而且还能保你退休后基本生 活无愁!世界通行的社保福利,已延续了100多年,那些对社保一知半解的“愤青学者”,有如盲人摸象,他们总是断章取义,似是而非地胡说八道,混淆老百姓 视听!

  至于公务员和广大农民何时纳入统一社保,这是另一项制度安排,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社保制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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