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喻蕾 于 2013-1-18 21:32 编辑
案例一:某员工A是大学毕业生,进入某企业实习3个月,在马上转正时,企业突改规则,要求实习生需进行“笔试、答辩”合格后,均可转正。由于情况突然,A准备不及,在“答辩”环节落败,被开除。
问题:
1.企业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2.A是否有拒绝测试的权利?
案例二:
女员工B,应聘某私立公司担任中学老师(在入职前,学校为期解决了户口问题)6月,B入职,并与学校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上标注合同生效日是在8月底。谁知,7月,B发现自己意外怀孕,向上级要求调换工位,谁知第二天被告知,学校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
B与学校多次协商,希望能保住工作,但是学校要求B必须在工作与孩子之间做出选择。B拒绝,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学校做出赔偿。学校始终无回应。8月底合同已生效,单位表示不会为B提供工作。
问题:
1,学校能以B怀孕为借口而辞退她么?
2,试用期内的女工享受三期保护么?
案例三:
C是应届毕业生,于于2008年8月11日与应聘单位签定了岗位培训/试用协议,以实习技术员身份。实习期3个月。1个月后,C由于自身问题决定辞职,但公司提出,培训/试用期内若要离职者,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离职;并承担由此支出的全部培训费用(10000-50000元)。
问题是,C在入职的这一个月中,公司并没有提供任何培训项目,也没有提供任何培训资费证明。并且有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工资以欠条形式发放。
问题:
1,C需要支付培训违约金么?
2,若C在这一个月内接受了培训,需要支付赔偿金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