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就业歧视日益“显性化”?“普遍化”?与工作岗位无关的诸多项目成了求职者面前的鸿沟?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就业歧视无处不在。用人单位在学历、性别、年龄、身高、外貌、户籍等方面都设置了就业门槛。而对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的歧视,可谓是“中国所特有的”,突出表现为在招聘简章中将非211、985工程院校的毕业生排除在外。
近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如今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关键时期,毫无疑问,教育部出台的三个“禁止”,旨在维护公平的就业环境,反对就业歧视。但遗憾的是,教育部的禁令只能在高校组织的校园招聘活动、高校发布的用人单位信息之内发挥作用。因此,教育部禁令的倡导意义似乎多于实践意义,不少高校师生认为,三个“禁止”的规定本意虽好,却很难“落地”。
在各种就业歧视或隐性或显性地广泛存在的当下,说到底,招聘什么样的人才,是企业出于自身需求的自主行为。因此,教育部的“三个严禁”确实很有必要,但仅仅靠教育部门喊一嗓子,恐怕很难止住就业歧视的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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