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高起,物价飞涨,荷包瘪瘪的工薪族常会揽点“私活”贴补生活;许多兼职网站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每年暑假,很多大学生都会加入兼职打工的行列,金融危机时,很多待业在家的白领也靠兼职渡过难关。然而,看似门槛很低的挣钱方式却潜藏着不少的陷阱。
在外兼职被单位发现,辞退员工是否有道理? 我在一家计算机软件公司做销售,又接了另一家公司的兼职,每周六周日去做软件开发,前不久,部门主管无意间看了我的聊天记录,知道了我兼职的事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我认为兼职并未影响本职,每月的销售任务都按时按量完成,甚至有时还超额完成。请问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律师答疑:不合法。你们的劳动合同应继续到合同到期,合同到期之后的续签由双方协商决定。但你最好及时终止兼职劳动关系。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禁止国家公务部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与工人,公共机构和公营部门的正式编制人员从事有报酬的私人性质的工作,或以私人名义从事领取报酬的工作。企业任何受薪雇员均不得在法律规定的最高工作时数之外从事属于本行业的领取报酬的工作。一般而言,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工作者可兼职。个人的兼职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两种利益损害。一是侵犯了原企业利益的可能性,二是在兼职企业工作时,出工伤等事故时则会使兼职企业蒙受损失。
深入解读:目前,我国的主流思想基本上还是反对多重劳动关系的,而且社会保险问题也是兼职很难突破的一个关口。由于一般只承认单一的劳动关系,因此在我国每个人也只有一个社会保险关系,不可能有两份或是更多。因此,仅从社会保险来看,兼职就会造成用人单位之间权利和义务不对等。更何况还有其他相关的配套法规。
签了劳动协议,还是拿不到工资 去年寒假,我在校内宣传栏内看到一则招聘市场调研员的启事,每天报酬120元。我直接电话联系了招聘方负责人刘经理。经过面试,我顺利上岗,工作是通过市场问卷向消费者推广一款新品牛奶。虽然工作没有技术含量,但也很辛苦,我连续干了一周。当我第七天晚上准备向刘经理索要报酬时,他的电话关机,我当即报了警,但由于拿不出任何相关凭证,民警无法立案。请问,大学生兼职有什么方法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
律师答疑:大学生兼职利益的保护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盲区。大学生的身份还是学生,工作也是临时性的,这种行为并不受劳动法保护。我国《劳动法》中有相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而因为没有相关的劳动协议约束,一些企业更是借机将在校学生视为廉价劳动力,不仅给予的报酬奇低,甚至恶意欠薪。在打工无凭证的情况下,大学生讨薪困难重重。不过,并不是签订了雇佣合同后,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兼职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部门保护,大学生在签订合同后遭遇侵权行为,同样面临维权难的窘境。但如果大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但在兼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劳动仲裁机关并不受理。如果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发生用工单位欠薪问题,大学生如果有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深入解读:大学生兼职注意以下几点:1、不要相信街上随处张贴的小广告,这些信息多半是一些非法中介公司张贴的。2、不要相信高薪诱惑。虚假招工单位会以高薪诱惑求职学生,收取报名费或押金骗钱。3、有些工作属高危职业,但用人单位往往隐瞒真相,使打工者深受其害,并且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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