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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一个朋友找到我,让我帮忙写一篇文章,关于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要求不能与以前雷同。这可出了个难题,执行力?公平公正?公司文化?好像都雷同了,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这个比较土的题目,当然内容还是老生常谈。
中小企业的存在首要目的是先活下去,然后是发展壮大。这就需要他比大企业有更低的成本,更高的运转效率。管理工作首先要有制度,相当于人的骨架,其次就需要按照制度执行下去,相当于血肉脉络。在这个时候,慢慢的形成意识,或者通过引导,更快的形成意识。在这个过程中,第一要有骨骼,就是制度。第二就是执行,也就是占用中层管理者50%以上精力的事情。在这个阶段听到的对于制度的抱怨、不公平等等理由也非常多,同时管理者也非常苦恼。但是,即使是制度不公平,所谓“骨骼”搭建的有点倾斜,如果能够执行下去,有了“血肉”,企业在这个时候还可以勉强的成为“人”。如果不去做,那只能是骨架一个。在这里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任正非关于“狼性管理”的论述,国企的充分发动员工积极性的人性化管理。最搞笑的就是中国式管理,把中庸放到管理里,在这个阶段个人感觉是不合适的,上不了台面的。结果是搞“狼性管理”的华为,做大了。最早的看不上严苛制度的人走了,留下了一批忍受下来的数以万计的亿万、千万富翁。搞人性化管理的国企,如果不是垄断行业都大批的倒闭、清算、被收购。中国式管理目前还没发现在制度执行中运用做到优秀的企业。
那么,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最难处理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关于个别员工违纪的问题。“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句话在本文中有两个方面:第一,就是制度不合理,在高度强压的执行力情况下,导致管理崩溃。对于制度的制定,在本文中不做长篇赘述,但是制度的制度有两点保证,就不会出现上述情况:一,符合社会伦理;二,所在区域内有类似制度做参考。第二个方面,是本文的主题就是对违纪员工不处理是对守纪员工最大的惩罚。在这里牵扯到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对违纪员工本人,感觉这次有理由逃脱,下次会出现更多的理由。第二,对于管理者,在守纪员工心中位置的大幅度下降。第三,也就是最大的问题对守纪员工最大的不公平。因为奖惩按照对等原则,违纪员工应该惩罚,守纪员工没有问题。如果违纪员工不惩罚,那说明守纪员工优秀,应该奖励。在这样的情况下,违纪是极个别的,守纪是大多数的,又不可能对守纪员工进行奖励。当然如果奖励了,也是等于在惩罚违纪员工。所以,让守纪员工遭受物质上的损失,同时对于以往的守纪深深地懊恼,因为思想有对比性,所以让守纪员工遭受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打压,违纪者于心何忍?执行者于心何忍?
回到原点。日本的经营之神稻盛和夫指出:人应该每天反省自己做人做事的行为是否恰当,要回到一个做人的标准和原点:作为人,何为正确?以此来衡量自己的每个行为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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